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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8号
三元桥迪阳大厦10层1009B室 办公楼出租,即将空出
- 大厦名称: 迪阳大厦
所在片区: 三元桥
写字楼类型: 传统办公楼
出租面积: 173.26㎡
出租价格: 5.6元
是否包含物业管理费: 不包含
装修情况: 中等装修
租期: 2-5年
付款方式: 押三付一
所在楼层: 10层
是否可以注册企业公司: 可以
谁支付佣金或中介费: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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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版本:GL20190101 项目编号: 2020-005
写字楼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
项目名称:迪阳大厦10层1009B室
申请人(出租方盖章):北京迪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2020 年 2月 19 日
房 屋 出 租 公 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将拟出租所持有的房屋有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朝阳区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公告全部内容由我方解释,公告信息与区国资委无关。 |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迪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二号迪阳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包立荣 | 注册 资本 | 7892.4245万元 | ||||
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 行业 | 房地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600028816A | 所属 集团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租赁部联系人 | 霍达 | 联系 电话 | |||||
电子邮箱 | 532187477@qq.com | ||||||
出租房屋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 |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市朝涉外字第10212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自用□ 出租√ | ||||||
建筑面积 | 173.26㎡ | 目前用途 | 办公楼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原租赁方装修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上级单位经理办公会决议__√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批准文号 | 公司经理办公会纪要[2020] 第9期 | ||||||
房屋租金 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房屋租金估价 | 5.6元/平方米*天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共有□ 无√(具体权利事项单独列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该房屋为十层1009B,原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3月14日到期,原租赁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出租的基本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6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
拟出租面积 | 173.26平方米 | |
租赁期 | 2-5年 | |
起租日 | 以租赁合同为准 | |
租金支付要求 | 乙方于每月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支付于甲方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2年涨幅5% | |
押金支付要求 | 押三付一 |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租用部分内部能源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示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房屋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押金和租金。 2、承租方需书面承诺:(1)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2)不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项目;(3)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将重新租赁该项目。 | |
资格条件 | 1、承租房屋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的要求。 2、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信用信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保证金 事项 | 交纳金额 | 7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四、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最多延长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遴选方式 | √A.现场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招投标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原则上价高者得 |
以上办公楼出租信息来自于互联网,产权交易处信息。
我有意向:三元桥迪阳大厦10层1009B室 办公楼出租,即将空出